客户公开要约
版本: v1 最后更新: 2026年8月20日
1. 总则
1.1. 本文件系 UBASE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台”、“UBASE”)向通过 UBASE 应用订购家政维修服务的自然人(以下简称“客户”)发出的公开要约。
1.2. 客户在应用内注册、确认同意本要约条款并/或下达首个订单时,即接受本要约。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由客户单独给出(见第 10 节)。
1.3. UBASE 是数字平台运营方,仅向客户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帮助寻找师傅并提供数字工具(下单、作业清单、状态、联系、历史记录)。
1.4. UBASE 不从事维修作业,不是师傅的雇主、支付机构或第三方托管服务,且不收取客户的工程款项。UBASE 是客户与师傅之间的信息中介。
1.5. 作业合同在师傅于应用内接受订单的时刻直接在客户与师傅之间成立。就作业本身承担义务的是客户与师傅;客户与平台的关系仅限于使用数字服务。
2. 术语
| 术语 | 含义 |
|---|---|
| 平台 / UBASE | UBASE 移动应用及相关服务 |
| 客户 | 通过应用订购服务的自然人 |
| 师傅 | 通过平台提供服务的自然人(自雇者或个体经营者) |
| 订单 | 客户请求师傅完成作业 |
| 价目表 | 由平台设定价格的标准作业清单(本要约附件 № 2) |
| 作业清单 | 具体订单的作业项目;由师傅从价目表中选取项目编制 |
| 订单最低金额 | 由平台设定的订单最低金额;作业清单合计不得低于该金额 |
| 电子行为 | 应用内的操作(下单、确认、消息),双方承认其具有法律意义 |
3. 要约标的
3.1. 平台向客户提供通过 UBASE 应用寻找师傅的渠道及数字工具:下单、查看价格与状态、确认作业清单、与师傅沟通、保存订单历史。
3.2. 平台不成为作业合同的当事方,亦不对作业本身负责——作业由师傅完成(第 9 节)。
3.3. 平台不保证任何时刻均有空闲师傅、不保证分派特定师傅,也不保证准确的到达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仅供参考。
4. 下单与履行
4.1. 呼叫师傅
4.1.1. 客户选择作业类别。价目表公开——标准作业的价格可在呼叫师傅之前于应用内查看。
4.1.2. 客户可以事先从价目表中选择作业,也可以按应用规则下单,由师傅现场查看后编制作业清单。
4.1.3. 客户填写地址,必要时描述问题,并确认订单最低金额条件。适用的最低金额(分日间与夜间两种)在呼叫之前于应用内向客户展示。不另行收取上门费——该费用已包含在订单最低金额中;必要时,与最低金额的差额以“上门保障最低金额”一行展示。
4.1.4. 客户点击“呼叫师傅”。订单同时提供给附近的多位师傅;由最先接单者获得。平台不保证订单由特定师傅获得(第 3.3 条)。
4.2. 作业清单与施工
4.2.1. 师傅到达后查看作业量,并从价目表中选取项目编制作业清单。师傅不自行定价——所有价格均来自平台价目表。
4.2.2. 作业清单发送给客户审批。仅在客户批准后方可开工。批准作业清单即确认作业的项目、数量与金额。
4.2.3. 如需追加作业,师傅从价目表中将其加入作业清单;仅在客户单独批准后方可执行。
4.3. 完工与验收
4.3.1. 作业完成后,师傅将作业清单项目标记为已完成,客户在应用内确认验收。自验收之时起开始计算保修期(第 6 节)。
4.3.2. 应用内的订单汇总为内部文件,不替代师傅依法在必要时开具的财政票据。订单数据(作业清单、状态、往来消息)可用作下单、履行、取消或争议的证据。
5. 价格与支付
5.1. 作业价格依据平台价目表(附件 № 2)确定,对所有师傅统一。价目表由平台定期修订。分为日间价格与夜间价格。
5.2. 应付合计为已确认作业清单的金额,但不低于适用的订单最低金额;适用的最低金额在订单确认之时固定。材料费用不包含在作业价格内,另行支付。
5.3. 款项直接支付给师傅。 客户按已确认的作业清单直接向师傅支付作业款项。平台不收取工程款项,不是款项的收取方,也不代管客户资金。应用内不存在客户支付工程款的环节——结算在客户与师傅之间进行。
5.4. 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开具作业票据的义务由师傅承担。
6. 质量保证
6.1. 对通过平台完成的作业,师傅向客户提供自验收之日起6 个月的质量保证。保证的条件与除外情形见《UBASE 师傅作业质量保证》文件。
6.2. 保证由师傅履行(查看并消除缺陷)——这是师傅对客户的义务。平台不从事作业,也不以自有资金赔偿损失。
6.3. 作业存在缺陷时,客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权向师傅要求无偿消除缺陷、重新完成作业或相应减价。
6.4. 如何反映问题。 客户在订单评价中留下评分与说明,或联系客服。平台协助与师傅取得联系,并在争议中依据应用数据(作业清单、状态、往来消息)担任调解方。消除缺陷的期限与程序由师傅在保证范围内确定(《UBASE 师傅作业质量保证》文件)。
7. 客户取消订单
7.1. 客户有权在开工前取消订单。不收取金钱罚款。
7.2. 在师傅已出发或已到达之后无正当理由频繁取消,会降低客户的可靠度指标,并可能导致暂时限制创建新订单。此种情形同样不收取金钱罚款。
7.3. 因客户无法控制且经确认的原因取消,不影响客户的各项指标。
8. 作业评价与沟通规则
8.1. 订单完成后,客户对师傅的作业进行评分(1 至 5 分)并可留下评价。评分构成师傅的评级,并帮助平台维持服务质量。
8.2. 聊天、通话和评价仅限于与具体订单有关的用途。不得用于广告、不受欢迎的联系或与完成订单无关的沟通。
8.3. 禁止侮辱、威胁、淫秽内容、欺诈以及发布他人的个人数据。平台在发布前检查自由文本,并可拒绝明显违反这些规则的文本。
8.4. 客户可以对自己订单中的沟通提出投诉。投诉会获得编号、处理状态和客服答复。客户可以选择将客户与师傅这一组合排除在今后的订单分配之外;当前及历史订单、订单记录和评分保持不变。
8.5. 平台审查投诉,并可隐藏违反规则的评价文字,同时保留星级评分和处理记录。
9. 责任
9.1. 平台对数字服务的运行负责,但不对维修作业的质量、数量与期限负责——作业由师傅完成,师傅就结果与保证向客户承担责任。
9.2. 平台不是承揽合同的当事方、师傅的雇主或工程款项的收取方(第 1 节)。师傅独立行事。
9.3. 客户承诺向师傅提供进入作业场所的条件、如实描述任务,并就已确认的作业直接向师傅付款。
10. 个人数据
10.1. 注册时,客户依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数据法》同意个人数据处理。该同意独立于要约的接受给出。
10.2. 平台处理客户的以下数据:姓名;手机号;地址——在下单时;位置数据——在创建订单时(用于查找附近的师傅);订单历史、评分与评价。在下单流程之外不追踪客户的地理位置(非全天候)。
10.3. 客户的手机号不会直接提供给师傅——号码被屏蔽;联系通过应用进行(应用内聊天与通话)。
10.4. 客户有权:查询其数据信息;更正数据;要求删除(财务记录依法保存);撤回同意。详见《隐私政策》。
11. 争议解决
11.1. 客户与师傅之间关于作业质量、数量或价格的争议,首先通过客服处理。平台担任调解方:依据应用数据(作业清单、状态、往来消息)了解情况并给出建议。该建议不剥夺双方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11.2. 客户与平台之间关于数字服务的争议,首先通过客服解决;协商不成的,依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处理。
12. 最终条款
12.1. 平台有权变更要约条款,并通过应用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客户。
12.2. 要约的附件——服务价目表(附件 № 2)——由平台公布,可在应用内查阅,并构成要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适用下单时有效的版本。
12.3. 双方承认通过应用、短信与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具有法律效力。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疫情、军事行动、国家机关行为、大规模通信故障及其他非双方意志所能控制的情形——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 333 条)导致未能履行义务的,双方免除责任。
14. 法律依据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公开要约,第 369–373 条;“承揽”章);
- 1996 年 4 月 26 日第 221-I 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含 2022 年 1 月 18 日 ЗРУ-746 号修订);
- 2022 年 9 月 29 日第 ЗРУ-792 号《电子商务法》;
- 2019 年 7 月 2 日第 ЗРУ-547 号《个人数据法》;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
UBASE 有限责任公司(ООО «UBASE»)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
Email: support@ubase.uz
电话: +998 55 501 02 02